西安凤翔商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2013-04-28 14:57: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西安凤翔商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本会《西安凤翔商会章程》规定,西安凤翔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监事会选举监事长。 ...
西安凤翔商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本会《西安凤翔商会章程》规定,西安凤翔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监事会选举监事长。
   二、本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共35人。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执行会长1人,副会长11人,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监事会3人,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监事2人。
   三、为促进本会健康发展,加强我会与社会各方沟通联系,理事会聘请德高望重、一贯热心本会工作的老领导和在西安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经营管理型人才担任我会名誉会长、顾问,其中名誉会长2人,顾问  人。
   四、理事会(包括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根据商会章程,在民主协商、筹备领导小组推荐,并报凤翔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分别提交本次会员大会和理事大会进行选举。
   五、本次大会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选举须经全体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有效。
   六、本次大会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一次性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会员对所推荐的候选人有权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另提名推荐其他人选。
   七、候选人应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当选,缺额不再补选。
   八、大会正式选举前,由工作人员清点实际到会代表人数,主持人宣布清点结果后,方可进行选举。
   九、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代表宣布。
   本选举办法经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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