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系列盗墓案 在凤翔开庭审理
2018-09-04 09:51:00   来源:来源:宝鸡新闻网 作者:罗琦   评论:0 点击:

9月3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凤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毛华峰等26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此次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预计开庭审理6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华锋等26人
       9月3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凤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毛华峰等26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此次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预计开庭审理6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华锋等26人于2015年至2017年3年间,在宝鸡市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等地疯狂作案17起,作案地点位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秦雍城遗址保护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春秋时期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唐代古墓葬、明代古墓葬,盗得灰陶盆一个,春秋时期一般文物铜铃一个,明代一般文物黑釉碗、黑釉大口罐、黑釉双系罐各一个,圆形陶罐一个、圆形陶鼎一个(文物未追回),破损铜镜一个,动物形陶器一个、人形陶器一个及破碎陶片若干,唐代粉彩马、粉彩骆驼各一只,汉代一般文物铜格铁剑、酱釉陶钵各一个、铜钱若干。

被告人毛华锋等26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又盗窃一般文物,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公诉机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将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将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的家属、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政法委、中院相关领导、新闻媒体记者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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