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启动
2017-07-19 15:53:00   来源:来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作者:黄亚存 刘海刚 杨一   评论:0 点击:

7月13日,全市退休调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启动实施全县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我县4748名机关事

7月13日,全市退休调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启动实施全县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我县4748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享受这项普惠政策。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具体的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6元。挂钩调整,即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适当倾斜,即对高龄(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为对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周岁至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对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周岁至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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